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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宗旨
  元一时代广场购物中心以购物中心各业态的设施和服务为依托,为贵宾会员提供一种全新的购物体验和完全个性化的导购服务,满足会员在购物前、购物过程中及购物后的各种服务需求;并通过不定期举办一系列会员沙龙活动,为会员创造一个交际、交流的互动平台。
  二. 贵宾卡类别及具体优惠
贵宾卡类别
可享受优惠
元一时代广场VIP金卡
  在时代百货消费,可享受最高10%的优惠待遇及在原优惠幅度之上再享受双倍积分的尊贵待遇(各专柜具体优惠幅度和积分比例见专柜明示POP)。
元一时代广场VIP银卡
  在时代百货消费,可享受最高10%的优惠待遇(各专柜具体优惠幅度和积分比例见专柜明示POP)。
    
  三. 入会资格

  1. “元一会”会员凭本人“元一会”会员凭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填写完“元一时代广场贵宾会员入会申请” 后,即可获得元一时代广场VIP会员资格,可以申领元一时代广场VIP银卡。
  2. 凡当日累计消费2000元以上者(含2000元),或持元一时代广场积分卡一年内累计消费积分达4000分以上者,即可获资格申领元一时代广场VIP银卡一张。
  3. 凡当日累计消费5000元以上者(含5000元),或持元一时代广场积分卡一年内累计消费积分达6000分以上者,即可获资格申领元一时代广场VIP金卡一张。
  4. 顾客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又有意获得“元一时代广场VIP银卡”,可以通过付费购买的方式获得:“元一时代广场VIP银卡”每张售价500元,“元一时代广场VIP金卡”每张售价800元。
  5. 一人一卡制,每人限申请一张元一时代广场贵宾卡,谢绝一人多卡行为。
  6. 已符合要求的顾客可随时向元一时代广场提出入会申请。
  四. 申办手续
  1.凡满足申办条件的顾客,可凭当日购物电脑小票及有效身份证件至元一时代广场总服务台办理领卡手续。
  2.申办顾客须按规定填写信息登记表,认可并承诺遵守《元一时代广场贵宾会员手册》相关规定。
  五. 使用规则
  1.持卡贵宾在消费时出示此卡,可享受优惠,此卡仅限于持卡贵宾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持卡贵宾在消费时不论有无折扣优惠,请在付款时出具贵宾卡,并在销售凭证上签字,以便累计积分。
  3.积分累计方法:钟表、金银珠宝、烟酒、特价区的特价商品按正常消费额与实际累计积分以10:1比例计入全年累计积分(即每消费10元积1分,具体以柜台标识为准),其他商品或业态服务按正常消费计入全年累计积分(即每消费1元积1分)。一元以下零款恕不计入分值。
  4.元一时代广场贵宾卡不得与其它任何优惠卡同时使用;在享受元一时代广场贵宾卡优惠时,不再同时享受其他优惠待遇。
  5. 持贵宾卡所购买商品如有退换货行为,请携原卡同时办理相应扣减积分手续,否则将导致无法完成退换货手续。
  六. 欢乐畅享积分计划
  本奖励计划适用于元一时代广场之贵宾会员顾客。凡持贵宾卡顾客在元一时代广场消费,有效年度内累计消费积分在2000分以上,即可获得奖励,奖励级别共分4级,按指定级别兑奖,超过指定级别消费额部分计入下一轮累计。
奖励级别如下:
实际积分额
奖品价值金额(元)
达30000分以上(含30000分)
1500元
达20000分
900元
达10000分
400元
达5000分
200元
达3000分 100元
3000以下 0

注:
  A. 当持VIP卡顾客消费积分累计达到各级指定额度,即可兑换奖励,也可继续累计兑换更高级别奖励,所有累计消费额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上一年度消费积分不计入下一年度。
  B. 消费奖励兑换截止日期为贵宾卡到期后一个月内,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C. 顾客所获奖励为元一时代广场内各业态的消费套券。消费套券组合每季度变更一次,消费套券不挂失,不找零,使用时不再享受贵宾卡折扣及积分、以及其他奖励待遇。
  D.消费套券面值为100元。
  E. 为了保证贵宾会员的合法权益,兑换奖励时需会员本人携带贵宾卡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元一时代广场总服务台办理。
  F. 顾客兑换奖励后,将从贵宾卡“累计消费积分”中扣除相应积分(不影响换卡积分)。
累计消费积分:根据持卡贵宾所消费商品/服务的金额与相应积分比例的乘积之数值计算,用于贵宾会员兑换奖品使用,根据领用奖品在领用后予以相应扣减。
  换卡积分:根据持卡会员所消费商品/服务的金额与相应积分比例的乘积之数值计算,用于甄别贵宾会员是否具有来年换领新卡资格。
  G.. 当贵宾会员顾客出现退换货等情况,该退货金额或商品调换后之差额须在贵宾卡内各项积分中予以中扣除,如已兑换奖励,必须退回奖励券或补回同等价值现金。
  H. 元一时代广场建立贵宾会员累计消费奖励之发放档案,以备查考。
  J. 元一时代广场拥有对“消费奖励” 办法之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及奖励率调整权等。
  →尊贵消费特惠联盟
  本尊贵消费特惠联盟适用于元一时代广场之贵宾会员顾客。凡持元一时代广场VIP卡顾客在元一时代广场尊贵消费特惠联盟单位消费即可享受贵宾待遇及特别优惠。
尊贵消费特惠联盟单位
享受待遇
城市花园西餐厅
1.持元一时代广场各级贵宾卡消费享受10%优惠待遇,不再享受积分及其他优惠待遇。备注:持城市花园贵宾卡在时代百货购物可享受与元一时代广场VIP银卡同等的优惠待遇。
翼飞书城
1.持元一时代广场各级贵宾卡购图书享受10%优惠待遇,不再享受积分及其他优惠待遇。
环球影城
1.持元一时代广场VIP金卡购影城影票享受10%优惠待遇,不再享受其他优惠待遇。备注:持环球影城贵宾卡在时代百货购物可享受与元一时代广场VIP银卡同等的优惠待遇。
欢乐频道KTV
1.持元一时代广场贵宾卡消费享受包厢费12%的 优惠折扣,不再享受积分及其他优惠待遇。备注:持欢乐频道KTV贵宾卡在时代百货购物可享受与元一时代广场VIP银卡同等的优惠待遇。
  七. 挂失与补办
  1.持卡贵宾在贵宾卡有效期内遗失元一时代广场贵宾卡,请至元一时代广场总服务台凭有效证件进行挂失,办理补办手续。补办时需交纳工本费:每张卡8元;原卡及卡号作废。
  2.如因保管不善造成该卡不能正常使用,可至元一时代广场总服务台办理新卡,并收回原卡,同时须交纳工本费8元。
  3.补办后的新卡沿用原卡的有效期限和已累计积分。
  八. 资料变更
  1.持卡贵宾如联系方式更改,请及时向元一时代广场告知, 以便日后及时向阁下提供本公司最新产品及服务的资讯;否则元一时代广场不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2. 如卡主更换或转让,需凭转让者与被转让者双方有效身份证件至元一时代广场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同时变更持卡贵宾资料。
   九. 有效期
元一时代广场贵宾卡有效期为一年,自办卡之日起生效。
   十. 换卡标准
  一年内持卡消费累计达一定积分,可获得次年申领元一时代广场贵宾卡资格,换领后新的贵宾卡内积分为零。元一时代广场贵宾卡一年内累计消费不足规定积分或超过有效期后视为自动失效。
全年消费积分
可换卡别
6000分
元一时代广场VIP金卡
 4000分
元一时代广场VIP银卡
不足4000分
自动失效

附则
1.元一时代广场贵宾卡的所有权属元一时代广场所有,如遇贵宾违背《元一时代广场贵宾会员手册》有关条款,元一时代广场有权取消其用卡资格,并收回贵宾卡。
2.元一时代广场有权修订使用手册相关内容,同时会在元一时代广场时代百货店内的明显位置通告相关信息。
3.贵宾会员同意接受元一时代广场时代百货及各业态之广告、活动讯息通知及发行刊物的免费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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